北京时间8月1日消息,昨天在伦敦奥运会女双小组赛最后一场比赛中,中国组合于洋/王晓理、韩国组合郑景银/金荷娜、河贞恩/金 旼贞与印度尼西亚选手波莉/乔哈里涉嫌放水,被国际羽联取消继续比赛的资格。 原因是违反了羽协球员比赛规定4.5与4.16章节中有关“球员必须在比赛中发挥全力,不违反体育精神去比赛”的规定。
消息原文
我觉得这个明显就是借机处罚,平息观众的怒火。的确,我承认,不尽全力,不认真打,观众的票白买了,看不到好看的比赛。但是这是比赛,不是表演。运动员来奥运是争夺金牌,不是打比赛给花钱买票的观众看的。要是你花钱请人来比赛,人家不好好干,你有理由生气。但是这个比赛是运动员参加奥运争夺金牌,怎么安排,怎么打是人家自己的事,观众没有理由说三道四,指责运动员。(补充:有这么个说法,因为观众不满,那么就影响赞助商,进而影响羽毛球赛事在奥运会的生存。本来就传说羽毛球要被奥运会取消,因为西方国家没什么人关注这个,强队都在亚洲。所以观众一不满,国际羽联马上就行动了。注意这里,是国际羽联的处罚决定,不是奥组委哦!因为他们害怕不平息观众怒火,不做表示,奥运会要取消羽毛球就更有说法了。具体出处就不引用了,就当道听途说吧。)
此外,媒体大多批评运动员违反奥运精神。援引那个谁顾拜旦提倡奥运“重在参与”,“不是为了金牌”的话,这次羽毛球运动员就被贴上了道德有问题的标签。我想说,这些媒体就是双重标准。他们一说谁谁谁厉害,就是获得了多少金牌,多少奖牌,很少是因为谁谁多么参与。外国对比赛有句话:If you are not the first,you are the last。游泳的Phelps因为获得那么多奥运金牌牌而被称为“最伟大的奥运运动员”。
奥运比赛,口号喊得响,重在参与,最好世界各国都参与,得不得牌没关系。但看看实际情况,你只见奥运每个比赛每个项目都颁奖金银铜牌,却没有每个项目都颁奖什么“最佳参与”,“最佳拼搏" (当然,历史上也偶尔有特别奖。记住,是偶尔!)记得在悉尼奥运会上某项游泳预选赛上,一个选手差点游不完全程(因为他刚学游泳没多久,是在酒店游泳池练习的,因为国家不行)。结果,他只能被当成笑料上电视。怎么没见奥运会大力推荐他,以他为榜样宣传?人家可是全力参与啊,不会游泳都来了!可见,其实奥运根本就不是什么重在参与,而是重在奖牌。
然后,对于这个规则“球员必须在比赛中发挥全力”,我觉得本身就有问题,难道不发挥全力就不行了?按这次处罚羽毛球运动员的标准,是不是只有不发挥全力就取消资格?那这样美国队打篮球,不是该直接取消资格了?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全力打啊!!而且,再说了,这羽毛球小组赛3场,我前两场全力以赴,所以第三场不论胜负已经铁定出线。为什么还要浪费体力去打第三场?金牌不会颁给最努力的选手而且最好获胜的选手。
让我们回到2008,男子100米跑,决赛。你不见bolt在最后10米时就明显减速,还东张西望,捶胸庆祝?试问,这不是违反了”球员必须在比赛中发挥全力“那条规则,怎么不看国际田联来处罚?不见观众唾弃,说他不认真跑完全程?相反,全球人民都感叹,这丫实在是太强了,实力出众,居然跑到最后还可以放松!假如把100跑的前90米比成羽毛球小组赛的前两场,最10米看成是最后一场。那么bolt和这次羽毛球选手是多么的相似,前面太牛所以后面无需努力。可惜,结果大相径庭。
回头再谈观众的感受。的确,花钱没看到好比赛是可惜。但我觉得这事不能怪运动员,因为本身小组赛制就注定了最后一场比赛可能是鸡肋(因为有人已经提前出线)。为什么只是处罚合理利用规则的运动员,而不去处罚那些无脑制定这些比赛制度的官员?他们才是这种现象的始作俑者!你们买票钱可是给奥委会,不是给运动员啊。
今天,这个羽毛球因为不好好打,就被千夫所指。我觉得是不对的。咱不谈奥运精神,只说体育比赛,这样的例子(不尽全力,或者不浪费不必要的体力,再或者在合理规则下安排战术)在各个体育运动中有很多,大家都觉得合理。以下列举三个:
1.2012,wembley,男子网球决赛。费德勒VS英国的莫雷。我看费德勒经常好多球就不去全力抢救,明显是想节省体力啊。那莫雷,每球比争,经常飞身打滚。按此说法,岂不是莫雷比费德勒更应该获得冠军?可惜不是,没人会说费德勒没有每球必争,只有人说他合理安排体力,更好的控制比赛。为什么此次运动员因为已经出现就想保存体力就不行了呢?我全力打,万一受伤了,岂不是影响后面的淘汰赛,自作孽?
2. 足球。多少世界大赛,每当小组赛两战全胜铁定出线后,球队就往往派替补出战第三场,让主力休息,来打好淘汰赛。俱乐部打欧冠,如果小组出线,他们就让二线队打剩下的小组赛。甚至还有为了打淘汰赛放弃一些联赛(上替补)。这样的比赛往往打得和沉闷和平庸,甚至会输球。确没听说哪个队因为这个被取消比赛资格,或者球迷要求退票。为什么这次比赛观众就不满了呢?
3. F1。假如某车队某站获得了1,2名的发车位置。那么战术基本就是,第一名全力跑快。第二名尽量放慢速度,压制后面的车,让第一名的自己队友能跑出更多的领先时间。另外,在比赛中,同一队的车手更具情况让车(提高某人积分)等各种车队战术,都是比赛的看点。为什么今天这个羽毛球根据比赛进程选择对手就是欺骗而不是战术选择了呢?
所以,我认为,这个处罚本身就是一场闹剧。自己规则有漏洞,还不给人家利用。要我说,选手可以在比赛开始就说我腿有伤,这场比赛认输,直接准备淘汰赛(如果规则允许)。根本就不要打这第三场。
君不见,多少人利用法律漏洞,少缴税款。比起利用比赛规则,那些才是值得媒体关注和大书特书的吧?
以下白岩松和李永波的观点,也值得参考:
白岩松:规则漏洞不是道德问题 脑子进水才会拼
李永波采访 (在中国代表团放弃上诉后,李永波道歉称自己没搞透规则。我相信他不是没搞透比赛规则,而是其他国家对待中国羽毛球的态度的规则)。
再补上这个观点,我觉得这个才是事件背后的真实原因。可惜为什么媒体都愿意指责运动员,而不是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呢?
要更深层次认清女双事件
补充,新的材料:
英国在1948年奥运赛艇比赛故意输掉比赛以避开丹麦(BBC专题纪录片回顾夺冠历程)
2012奥运日本女足故意打平以获得小组第二(国际足联说不调查)
更加说明这次对羽毛球的处罚不是什么规则,而且某些组织的作秀和故意打压中国。
再补充,刚看了New York Times的两篇文章,其实美国的态度也很公正的:
Olympic Ideal Takes Beating in Badminton,Losing Can Be a Winning Strategy。